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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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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子必殺技:學習「司法覆核」 不妨研法治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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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兩年多的外傭爭取香港永久居留權訴訟塵埃落定。香港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外傭不能享有香港永久居留權。 資料圖片

「司法覆核」主要涉及「今日香港」單元,同學在學習這概念時,不妨探究法治在市民和政府的關係中扮演的角色。

當面對政府的決定和行為有違法治精神之嫌,一般情況下市民可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透過司法機關重新審核政府的行為,對政府(行政部門)作出權力制衡,確保公義得到保障。

重新審核 保法治精神

過去曾有不少具爭議性的社會事件出現過司法覆核,如「港珠澳大橋事件」和「石鼓洲焚化爐」等。當中往往都出現了損害了香港市民利益的情況。例如「港珠澳大橋事件」,相關市民就質疑環評報告的全面性和可信性,亦不滿方案少提對周遭生態和居住環境 的負面影響。同學不妨想一想:當市民行使提出司法覆核的權利時,究竟是否經常能得到他們理想的結果?司法覆核又在多大程度上能解決社會爭議?

司法覆核可讓政府的行為重新受到法院公平公正的審核,以保障法治精神。不過,為同時保障行政機關,司法覆核對上訴申請亦有嚴格要求,所以有機會出現司法覆核申請不受理的情況。倘若法院受理申請,由於排期再審需時,中間的空窗期無疑在某程度妨礙了政府施政的時間表。但其實政府仍可在其他方面先準備配套,尤在理據薄弱的司法覆核中。以「石鼓洲焚化爐」為例,政府在首輪司法覆核勝訴,雖面對上訴的威脅,但礙於對方理據薄弱,政府已立即準備「上馬」,而判決前政府也一直做各方準備。由此可見,司法覆核未必能解決社會爭議。

但是,筆者對香港的司法機關有信心,司法獨立讓法院的審判維護公義,只要理據充足,法院定必竭力「以法限權」和「以法達義」。■鄺嘉莉 文憑試通識科5**狀元、港大工商管理及法律系二年級生

延伸閱讀:

1.《王志民:護港法治 青年有責》,2013年9月5日,香港《文匯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9/05/HK1309050008.htm

2.《特首:依例發牌制度須堅守》,2013年10月30日,香港《文匯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3/10/30/YO1310300003.htm

3.《濫用司法覆核阻礙施政》,2013年5月8日,香港《文匯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5/08/PL13050800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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