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捲入商交所案的男子陳欽益(72歲),承認20多年前藉詞向外籍商人出售1,000部錄影機,收取27萬元定金後卻不供貨,其後又向貿易公司出售夾板,收取58萬元定金後再度不供貨,更曾開支票予賣家又「彈票」,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及2項盜竊罪,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半。法官認為被告棄保潛逃到內地長達26年,又有欺詐前科,理應提高刑期,但考慮他年邁判囚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