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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食物及衛生局早前提出75項建議修訂《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加強規管藥劑製品。當中,當局建議可售賣受管制藥物的註冊藥房,由現時三分二營業時間要有註冊藥劑師在場,改為全日營業時間須要有註冊藥劑師當值。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業界並非反對,只是認為本港現時未有足夠藥劑師配合政府之建議。他指,本港現時約有2,100名註冊藥劑師,若要求藥劑師全天候駐場,則須額外增加400人,預計要4年至5年後才能達到目標。
崔俊明說,現時坊間藥房越開越多,並均以「十字」作標記,令巿民誤以為店內有駐場藥劑師,他促請政府關注問題。「現時藥房求才若渴,藥劑師入職月薪已扯高至4.5萬元左右,政府要積極培訓人才,長遠與國際接軌,做到醫藥分家。」
藥劑師短缺 高薪聘請增成本
藥業商聯盟、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及香港西醫工會昨日舉行記者會,並表示業界難以執行政府有關建議。藥業商聯盟主席羅俊昌批評,有關建議變相要求藥房聘請2名藥劑師輪班,但在藥劑師短缺下,藥房需高薪聘請藥劑師,增加經營成本,屆時貨品可能要加價1倍,最終轉嫁消費者,「部分小本經營藥房更可能因成本大增而面臨結業」。
羅俊昌續說,根據建議,政府亦要求藥房配藥部關門後,不能經營配藥以外的零售服務,他擔心建議會對市民造成不便。西醫工會則反對政府建議醫生要以書面訂購藥物,認為會延長送貨時間,損害病人權益。
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鄭綺雯則認為,沿用現行法例已經足夠,「藥房可自行調節在配藥高峰期,安排藥劑師駐場,足以應付需求,故毋須有全天候駐守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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