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難
「起訴書遞上去,有的法院根本不收,不立案。」浙江之星律師事務所主任袁裕來說,法院往往不會給出任何理由,就是不予立案。不能立案,就意味着無法進入司法程序。
北京一名律師在2009年的半年內代理了4起行政訴訟,但全都未能立案,「上海某區法院立案庭法官說,『被告區政府的意見是讓你們冷靜一下,所以我們不立案』。」
勝訴難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披露,內地行政訴訟案件原告勝訴率不到10%,審判效果和質量不容樂觀,「究其原因,就是地方政府通過各種有形無形的方式對行政審判加以干預。」
袁裕來表示,法院的人、財、物等資源要素均受制於當地同級行政機關,政府和法院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執行難
對付執行難,袁裕來的絕招是,「我會在博客、微博上公開法院的判決,媒體一關注一曝光,法院和敗訴的行政機關就吃不消了。」由於法院缺乏強制執行手段,很多時候原告即使贏了官司,也難以從政府那裡討回公道。
馬懷德總結說:執行組織沒有履行能力、部分行政機關無視法院權威、現行司法權力較難有效制約行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