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由習近平任組長。該領導小組成立後,其與國務院以及各個部委,以及地方各個改革小組的關係,面臨重新梳理的可能。特別是一些改革機構,可能需要整合或拆併。
截至目前,除了北京、天津、黑龍江等地黨委提出要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外,近期湖北、浙江、江蘇省委也提出了類似的想法;另外,蘇州、東莞、廈門、亳州等地,也給出了類似的表態。湖北、浙江等地甚至公布了詳細的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運行思路,即人大、政府、政協將參與全面深化改革的協同推進。
部門職能臨重新界定
在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後,此前政府部門的多個改革小組以及改革部門,可能面臨職能重新界定的問題。比如目前國務院有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等,都屬於高層議事協調機構。
陜西中經發展改革研究院院長助理郝明煥認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立後,各個重要的領域的改革小組,可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改進,原先的國務院的改革議事機構可以整合,「像教育、醫療、住房、土地等主要改革的分小組,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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