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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企業債券償債高峰。發改委強調,要堅決剎住地方政府性債務無序擴張勢頭。資料圖片
發改委:遏無序擴張勢頭 降違約風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2014年是企業債券償債高峰,預計將有1,000億元城投債券到期兌付。發改委強調,要堅決剎住地方政府性債務無序擴張勢頭,並明確允許債務重組、借新還舊等六措施(另見附表),來降低局部債務違約風險。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92萬億元,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6.65萬億元。
針對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國家發改委表示,從審計結果看,2007年以來,各年度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實際由財政資金償還的比率最高只有19.13%,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最高是14.64%。另外,到2012年底,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負債率為36.74%,債務率為105.66%。從上述中國政府性債務的指標看,均在國際通常使用的控制標準參考值(國際上一般以負債率60%、債務率90%-150%作為控制標準)以內,尚在合理範圍,儘管存在一些問題,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總體可控。
大部分是投資性債務
國家發改委尤其指出,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大部分是投資性債務,債務資金形成了大量的優質資產和經營收入,有利於當地經濟增長和財源培育。此外,中國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土地、礦產資源歸屬國家及集體所有,政府擁有相當數量的國有經營性資產,中國的政府性債務與一些國家的養老金等消費型、福利性債務有本質區別。
為防範地方政府和投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國家發改委表示,正在進行企業債券風險的摸底排查,要求投融資平台公司按照約定落實償債資金來源,切實防範投融資平台公司違約風險、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2014年是企業債券償債高峰,預計將有1,000億元城投債券到期兌付。
確保不出現「爛尾」工程
國家發改委還首次提出,允許平台公司發行部分債券對「高利短期債務」進行置換,對於高成本融資計劃中明確用於項目建設的,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可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置換高成本融資,以低成本債務置換高成本債務,延長還款期限,降低融資成本。
國家發改委還明確表示,因平台公司項目建設資金出現缺口,無法完工實現預期收益的情況下,可考慮允許這些平台公司發行適度規模的新債,募集資金用於「借新還舊」和未完工的項目建設,確保不出現「爛尾」工程。
設預警機制 嚴管舉債
國家發改委特別強調,堅決剎住地方政府性債務無序擴張勢頭,區分債務情況實行差別化管理。要盡快出台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把地方政府性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嚴格政府舉債程序。
發改委還表示,嚴格政府舉債的投融資範圍,「對有一定收益的地方基礎設施項目,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可以進行投融資,對純社會公益性項目,應以政府預算內投資為主,輔以必要的地方政府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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