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正式通過廢除勞教制度的決定。圖為勞教所犯人。 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全國人大常委會12月28日正式通過廢除勞教制度的決定,並即日起對仍在勞教者解除勞動教養,剩餘期限不再執行。自此,在內地已實行了逾56年之久的勞教制度,徹底退出歷史舞台......長期以來,勞教制度因其法律依據不足且違反憲法,有違罪罰相當和程序正當等法治原則,且在實踐中被廣泛、嚴重濫用,勞教措施侵犯人權的問題成為眾矢之的,其存廢或改革的討論不斷,學界及社會對廢除勞教制度呼聲很高。■節自《56載勞教終結 餘期不執行》,香港《文匯報》,2013-12-29
持份者觀點
1.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刑法室主任劉仁文:這次廢止的勞教制度只是「小勞教」,其實還有個「大勞教」,就是其他眾多的剝奪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禁制度和相關制度,如針對賣淫嫖娼人員的收容教育制度,針對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者的收容教養制度,針對吸毒成癮者的強制戒毒制度,針對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制度和針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強制住院治療制度,以及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留置等。
2. 內地輿論:勞動教養制度在內地已有半個多世紀,作為一種快捷方式來處理罪行較輕的對象,允許公安機構未經審判就執行勞教處罰。但這本屬一種行政處罰,惟能剝奪人身自由最多達4年。
3. 內地學界:廢除勞教制度後還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比如勞教制度不能一廢了之,如何處罰輕微違法又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一些輕微的犯罪行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尋釁滋事罪可能被濫用等。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上文,舉例說明內地廢除勞教制度的意義。
2. 內地廢除勞教之後,可能遇到甚麼亟待解決的問題?試舉兩項並加以討論。
3. 你在多大程度上認同「廢除勞教有助內地強化法治精神」這個觀點?解釋你的答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逢星期一見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