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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賓館及�茤衁L立的港島北角五洲大廈上月底發生三級大火,釀成25人受傷送院。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在網誌撰文表示,根據這幾年來的舉報多、定罪少的執法經驗,當局考慮對規管旅館業的法例作出檢討,如研究是否憑「環境證據」足可入罪、執法人員可否獲得授權,對懷疑無牌旅館強行入屋搜查等。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日以〈考慮檢討旅館業條例〉為題,在網誌撰文表示,去年底的北角五洲大廈一場三級火,造成傷害令人難過。他指出,大廈裡開設的賓館,顧客對象並不只限於內地旅客,還有不少旅客來自東南亞地方,以至海外更遠的地方。這類持牌賓館優點是價格相宜,地方適中,而且更能讓旅客領略民風民情。他認為,香港既歡迎四方八面旅客來訪,對旅館的需求極為殷切,合法經營的旅館的存在價值毋庸置疑。
曾德成:牌照處巡查增3倍
牌照處一直不遺餘力取締無牌旅館,開展打擊及掃蕩,採用「放蛇」等不同的方式進行搜證。在接獲舉報後,牌照處會在8個工作天內進行突擊巡查。由2010年至2013年,牌照處對懷疑無牌旅館的巡查次數增加了3倍,同期間,檢控和定罪的個案也增加超過3倍。
然而礙於取證困難,牌照處成功檢控的個案只佔舉報數字及巡查次數較小比例。另外,雖然此罪最高刑罰是監禁2年及罰款20萬元,惟法庭一般只判罰款數千元,近年來最高判刑的一次為即時監禁3個月,更發現有人重犯的情況。
研「環證」入罪 授權強查屋
曾德成說,早已考慮對規管旅館業的法例作出檢討,又指檢討條例的首要考慮是要更有效執法、打擊和取締無牌旅館。當局現考慮檢討現行條例,研究是否憑「環境證據」足可入罪,例如,如果有人在網上以賓館名義招攬住客,而未合法領有牌照的話,是否已構成罪證;執法人員可否獲得授權,對懷疑無牌旅館強行入屋搜查;已被法庭判定罪名成立的無牌旅館,是否即時可發出禁制令,不容許再接受旅客入住。
曾德成指,現時牌照處在處理旅館牌照申請時,只可以基於樓宇結構安全、消防安全、衛生配置和旅館管理等原因拒發牌照,酌情空間十分有限。他透露,近日有意見認為應收緊發牌程序,在作出這方面的決定前,必須更廣泛聽取意見,在旅遊業需求與大廈其他業主、住客的利益之間尋求適當的平衡,避免導致更多無牌旅館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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