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華潤電力(0836) 6名小股東入稟高院控告公司違規交易一案,昨經過兩日聆訊,法官駁回小股東修改起訴書的申請,小股東即場申請撤銷訴訟,獲法官接納;法官並判小股東須支付包括潤電方在內的所有庭費及律師費。至此,擾攘近半年的訴訟案有機會畫上句號。
以施政樂為首的6名小股東,於去年7月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准以潤電名義,追究20名現任及前任董事在收購山西金業煤礦交易中涉嫌失職責任,案件在去年8月進行首輪聆訊後被法官駁回;小股東再提出5項新指控及證據,但亦於去年10月中的第二輪聆訊中遭法官駁回。
須付潤電在內庭費及律師費
今次第三輪聆訊是小股東一方提出修改起訴書申請,經過兩日聆訊,亦遭法官駁回。小股東即場申請撤銷訴訟,獲法官接納。法官並判小股東須支付包括潤電方在內的所有庭費及律師費。
潤電昨收報17.34元,跌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