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指特首普選的提名委員會「可參照」現時的選舉委員會,即代表「應該參照」。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昨日指出,內地法律語言與香港不同,內地可參照即是要參照的意思,但不需要完全跟足,也不可能脫離太遠,基本原則就是四大界別及均衡參與。
羅范椒芬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內地沿用的大陸法與香港普通法有不同,如在剩餘權力方面,內地認為沒有提及的不代表可以做,因此才出現「公民提名」的爭議。
被問到有人質疑當局至今未有明確回應「公民提名」是否不合法,她相信是因為官員希望能先了解「公民提名」的實際操作,倘若只屬推薦式,最終仍交由提委會作實質提名,即沒有牴觸基本法,相反如果繞過了提委會功能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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