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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首次提出防止「帶病提拔」。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報道,中央組織部日前印發《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首次提出防止「帶病提拔」建議,對違規任用幹部實行「零容忍」態度,每3至5年將對所有有用人權的單位全面檢查一遍。通過建立倒查機制,對違反規定用人等失職瀆職行為,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徹底從「根源」上遏制幹部「帶病提拔」。
禁弄虛作假 跑官要官
據新華社報道,《意見》專門提出了「十個嚴禁」的紀律要求,包括嚴禁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嚴禁在幹部檔案上弄虛作假,嚴禁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嚴禁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等,進一步嚴明組織人事紀律。
據介紹,從幹部群眾的反映來看,當前,用人上不正之風比較突出的,主要是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買官賣官、違規用人和說情打招呼等問題。中組部表示,整治這些問題,關鍵要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多措並舉、綜合治理。
《意見》要求,嚴格把好人選廉政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凡出現「帶病提拔」、突擊提拔、違規破格提拔等問題,都要對選拔任用過程進行倒查。存在隱情不報、違反程序等失職瀆職行為的,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
對一個地方和單位連續發生或大面積發生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問題的,以及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查處不力的,必須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的責任,嚴肅追究組織人事部門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要建立幹部選拔任用紀實制度,為開展倒查、追究問責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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