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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台陳靜嫻指李慧玲的言論已破壞合作關係。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被解僱的前商業電台節目主持李慧玲,聲言商台原行政總裁陳志雲為續牌事件向通訊事務管理局叩門,不獲理睬,遂「屈從」於特首梁振英的「壓力」解僱她。不過,通訊局昨日踢爆李慧玲的謊言,指該局從未與商台就續牌事宜接觸。商台則批評李慧玲的說法毫無事實根據,不僅對商台,甚至對香港都造成極大傷害。
陳志雲批李指控荒謬
李慧玲日前在記者會上聲稱,陳志雲對她「吹毛求疵」,是因為她經常在節目中批評政府,政府遂對陳志雲涉及貪污的官司窮追猛打,又指陳志雲曾就商台續牌向通訊局叩門,但遭冷待,最終作出解僱她的決定。
陳志雲昨日在其主持的電台節目中形容,李慧玲前日在記者會上對他的指控荒謬,並無事實根據,是對他人格的侮辱,「有常理的人都不會相信」,並要求李慧玲拿出真憑實據。
總經理指全無事實根據
商台總經理陳靜嫻昨日臨時舉行記者會,批評李慧玲自去年11月節目調動後,冤枉商台為續牌「滅聲」,向政治勢力「叩頭」,全無事實根據,極不公平,不僅對商台,甚至對香港也造成極大傷害。
她續說,李慧玲曾公開表達過不願意與管理層溝通,而其日前言論,已將商台的合作關係及互信基礎破壞到蕩然無存,嚴重影響團隊精神。「這種情況下,商台如何再能與她同心協力,緊守崗位,為市民服務?」
李慧玲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否認冤枉商台為續牌「滅聲」,又聲言自己已「盡力」將「親身經歷」及「親耳聽到」的說話講出來,希望公眾判斷,商台管理層的回應,仍然欠她及公眾一個交代。倘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事件,她一定會合作。
不過,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毓民前晚在一網台節目上,就狠批李慧玲稱商台因續牌壓力而解僱她的說法,指商台續牌是2年後的事,而在處理續牌問題時,通訊局都要根據法定程序辦事,包括舉行公聽會等,絕不會有「私下叩門」之事。
黃毓民揭「三大死罪」
黃毓民又指,李慧玲犯下了「三大死罪」,一是她在鄭經翰主政DBC時,曾經「密謀跳槽」,二是其節目收聽率持續下跌,三是她身為商台人,竟公然批評商台。
通訊局:未就續牌晤商台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言人昨日在回覆本報查詢時,也踢爆了李慧玲所謂「私下叩門」的謊言。通訊局發言人指出,根據商台的牌照規定,持牌機構須於牌照年期屆滿前不少於24個月向通訊局提交續牌申請。商台的現有牌照年期將於2016年8月25日屆滿,如商台有意申請續牌,便須於2014年8月25日前向通訊局提交申請。通訊局目前未收到有關申請,雙方亦未有就續牌事宜作接觸。
另外,有網民昨日下午到商業電台門外,送上寫有「祝您早晨」字眼的紙巾套、杯墊及有哈哈笑圖案的筆,由商台派員接收。他們希望商台的早晨節目釋放更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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