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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顏倫樂) 規劃署昨日呈交修訂後的荃灣「綜合發展區7」用地規劃大綱擬稿,發展參數未有改變,但聽取荃灣區議會意見後,加入若干規定,包括日後地盤的天橋、公共休憩空間、38米闊的非建築物用地等,全數由地盤內商用部分的業主承擔興建、管理及維修的責任,而不再由屋苑的管理費支付日後的管理及維修費。今日城規會將審議上述修訂。
據了解,荃灣區議會曾有議員意見指,區內其他屋苑的行人天橋,部分由發展商按地契條款興建,卻以屋苑的管理費支付天橋日後的管理維修費。針對這種情況,規劃署於上月已呈交的規劃大綱擬稿中加入修訂,日後連接楊屋道/馬頭壩道的行人天橋、38米闊的非建築物用地及公眾休憩空間等,全數由用地內商用部分業主負責興建、維修及管理等工作。
此外,規劃署亦加入規定,包括日後興建連接地盤的天橋時,能夠與38米闊的非建築用地互相配合,以免破壞環境;地盤東面會後5米美化及綠化街道等。據了解,地皮佔地約15.24萬方呎,可建約64.32 萬方呎商業樓面,以及42.37 萬方呎住宅樓面,預料可提供約788 個面積538 方呎的中小型單位,預料有機會納入來年的賣地計劃中。
白石角地皮諮詢在即
另外,就大埔白石角創新路的8公頃地皮,原本預留予科學園用地,規劃署於諮詢區議會後,亦向城規會尋求通過。建議地皮改劃「住宅(乙類)6」,發展中密度住宅,假設平均單位面積約915方呎,料提供3,380個單位,地積比率約3.6倍,提供樓面約31萬方呎,設高度限制在主水平基準以上65米。城規會若通過,將會修訂分區大綱圖,並諮詢公眾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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