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文森) 警方將於下月推出「辱警」新指引,就市民作出的辱警行為,警方會採取「先勸喻、後警告」,最後才考慮引用「阻差辦公」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作出拘捕。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指出,辱警或防礙警員執法的行為時有發生,新指引可令警員更一致處理有關情況,市民亦應明白妨礙警方或公職人員履行職責已是違法行為。他強調,新指引並非有意將「講粗口」刑事化,而是針對一些行為妨礙警員執行職務,即使沒有「講粗口」,但妨礙警員執行職務已屬違法。他亦相信會有充足機會讓當事人知道其行為已影響警員履行職責,濫用機會不大。
無計劃涵蓋遊行集會
外界關注新指引會否涵蓋遊行集會,曾偉雄說,遊行集會涉及意見表達,遊行集會也有指揮官在場作適當決定,現階段警方無意包括遊行集會。雖然警方日後會檢討指引成效,但現在仍無計劃將指引涵蓋遊行集會。
面對近年公眾集會辱警謾罵的社會風氣,曾偉雄讚揚香港警察是一支專業幹練的執法隊伍,特別勉勵警隊要以專業和堅毅態度,法、理、情兼備果斷處理違法行為,爭取市民認同。
另一方面,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表示,如市民的行為構成相關罪行,被控無可厚非,認為新指引可減少不必要的誤會,但不希望指引會令公眾覺得警權過大,強調要有適當平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則表示歡迎新指引,認為新指引是引用現有阻差辦公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法例,不擔心新指引會讓市民覺得警權過大,最主要是讓警察在執行職務上有一個暢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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