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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2月26日在京召開2014年全國兩會民革新聞宣傳工作通氣會。本報記者王曉雪 攝
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訊(記者 王曉雪)民革中央近日在京召開2014年全國兩會民革新聞宣傳工作通氣會。據了解,今日開幕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上,民革中央將提交3篇大會發言和52篇提案,內容不僅涉及「三農」、社會和法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等特色領域,還包括養老、城鎮化建設、環境保護、就業等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農」領域是民革中央多年來關注的焦點,並將三農問題作為今年參政議政三大重點之一,茩垮壑T農改革提案,包括生態糧倉,健康土地,食品安全等主題。民革中央提交的52篇提案中有14篇提案從不同角度涉及「三農」問題,如《關於改進完善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提案》、《關於進一步加大糧食主產區政策扶持力度的提案》等。
籲實施糧食補貼動態調整機制
《關於改進完善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提案》認為中國先行農業補貼政策存在諸多問題,如糧食補貼標準低,生產成本高漲,政策補貼激勵效應日漸降低;補貼實施行政成本高,基層配套工作經費少,政策落實難度大,補貼的政策目標不清晰等。
提案建議增加規模種糧補貼和售糧補貼,加大對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種糧企業等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補貼力度,提高對種糧大戶的補貼標準。要讓農民「售糧越多,得到的補貼就越多」。
民革中央還建議實施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將補貼與統計部門公佈的種養成本掛u,結合近年物價上漲、農業行業收入和中央財政收入等情況,有序擴大補貼規模、補貼範圍,合理提高補貼標準。
借鑒台灣經驗 完善大陸新農村建設
而針對中國農村在推動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存在的矛盾、問題和困境,民革中央提出了《關於借鑒台灣農村再生經驗,完善大陸新農村建設運行機制的提案》。
民革中央認為,台灣當局的政策措施對於恢復農村經濟、重建農村景觀、吸引人才回流農業的效果明顯,大陸當借鑒台灣經驗完善大陸新農村建設運行機制。
民革中央建議,應出台一部適應當前農村綜合發展、農村旅遊、現代農業和村莊建設的新《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條例》,農村社區建設機制方面,應設立「以發動村民自我建設為核心的村莊更新民主機制」特別條款,強調尊重農民權益和自我發展能力。中央政府則應提出一個能夠覆蓋60萬個農村的「新農村發展和建設中長期規劃」。
同時,應積極推動兩岸「三農」主管部門和農村基層組織交流。民革中央建議建立兩岸互派農業部門的公務人員和農村基層組織互訪機制,增強對農業管理和農業發展等方面的了解。
退出直接引導型產業政策
社會和法制問題也是民革中央持續關注的領域,圍繞這一主題,民革中央去年開展了周密調研,今年將提交《關於加快「社區矯正」立法的提案》、《關於產學研合作中法律保障的提案》等。
此外,圍繞全面深化改革,民革中央提出《關於退出直接引導型產業政策,為企業創造市場化經營環境的提案》。提案認為中國企業自主選擇發展方向、自主獲得生產要素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這就導致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不足,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內在動力不足。
為此,民革中央建議,應以產業進入擴張期,即能自主獲得銀行大規模融資開始,作為引導型產業政策退出的信號。不為特定產業設置要在某某年創造多少GDP、GDP佔比達百分之幾等具體的量化指標,避免因政府拔苗助長而導致產業低水平產能過剩。
民革中央認為,互聯網金融、民間金融是草根創新和小微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重要渠道,應妥善界定是否非法集資,並為合法的金融服務渠道提供生存和發展空間,如推動工商、稅務、水電、海關等公共部門的數據公開,以減輕它們的信用調查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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