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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兇徒襲擊後受重傷,送院救治,幸已脫離危險時期。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剛於上月調往同系公司「世華網絡資源」任營運總裁的《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2月26日晨被乘坐電單車掩至的刀手從後連劈6刀,其中一刀深入胸腔大量失血,送院命危。特首梁振英到醫院探望劉進圖,強烈譴責有關暴力行為,要求警方全力緝兇,盡快將兇徒繩之以法。警方高度重視案件,強調絕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已指派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展開全方位調查。
■節自《劉進圖當街挨六刀 各界強烈譴責暴行》,香港《文匯報》,2014-02-27
知多點
新聞自由(Freedom of Press):又稱新聞自由權,通常指政府通過憲法或相關法律條文保障本國公民言論、結社以及新聞出版界採訪、報道、出版、發行等的自由權利。這個概念也可延伸至保障新聞界採集和發布信息,並提供給公眾的充分自由。
持份者觀點
1.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香港法治社會,這些暴力行為是不能容忍的,應受全社會譴責......我肯定警方一定會嚴正來跟進,去捉這個兇徒,將他繩之於法。
2.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不相信劉進圖與人結怨,不相信事件與新聞自由有關,因類似的襲擊行為不會令傳媒人滅聲,反而會令港人更關注新聞自由。
3.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香港絕不能容忍此類暴行,任何人特別是新聞從業員,不應受到暴力威嚇及對待。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上文,解釋何謂「新聞自由」。
2. 參考上文並就你所知,舉例討論《明報》劉進圖遇襲事件對香港新聞自由有何影響。
3. 假設你是政府當局官員,你會做些甚麼來維護香港的新聞自由?試提出兩項建議,並加以分析。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慧
(逢星期一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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