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茅建興)對內地老百姓來說,告官難,打贏了官司,執行更難。為排除和減少中國目前「民告官」的種種法律障礙和困難,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陳雲龍指出,迫切需要推動《行政訴訟法》修改,增加對法院行政執行活動以及行政機關違反法律規定、可能影響公正審理的行為開展法律監督的內容。
陳雲龍表示,目前中國《行政訴訟法》僅規定檢察機關可以對錯誤的生效裁判依法提出抗訴,而對有關人民法院行政執行活動,以及行政機關違反法律規定、可能影響人民公正審理行為的檢察監督並未規定,從而使人民檢察院的相關監督工作難以有效開展。
他指出,法治政府建設必須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加強對行政訴訟活動中行政機關違法行為的監督,同時,通過對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違法行為的監督,形成一種「倒逼機制」,以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增強社會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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