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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名港女在台灣租屋搗蛋事件,據中央社報道,檢方昨天已將她們送「移民署」宜蘭收容所收容。2港女現時態度轉乖,表示只是生活習慣不好,身上剩下的錢願賠償房東。檢察官形容2女的言行舉止,像是不懂事的小孩。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表示暫不會去收容所探視2名港女。並強調這是個別事件,多數訪台香港旅客都是良善守法。相信不會影響台灣民眾對整體香港旅客的印象。
本月12日2港女從警局離開後,原來透過手機軟體與幾名台灣男網友約唱歌,因媒體已報道,2人怕被認出,特別到一家泡沫紅茶店化濃妝赴約,結果嚇跑男網友,就自行去唱歌。她們強調是來台灣玩,曾透過網路和台灣網友約見面唱歌喝酒,絕對沒有賣淫。
如小孩向女檢察官訴心聲
2女後來搭客運南下,先到高雄,再到屏東車城,落腳2天後,再到墾丁一家髮廊將頭髮染成亮橘色及紫色,後來搭客運到台南,在下榻旅社被逮捕。
昨天2港女在台北偵查庭看到承辦檢察官黃秀敏是女生,態度即緩和,鬆下心防。對檢方提問充分表達還說不停。2女否認在租屋處塗鴉髒話,及在台南旅社塗鴉「台灣 is China」,會將衛生紙丟在馬桶裡,是因為在香港都這麼做,不知台灣馬桶為何沖不掉;強調是生活習慣不好,否認毀損租屋處;搬走電視是想看電視,身上剩下的錢(約新台幣1萬元)願賠償房東;2女除向外界道歉,更表示台灣人十分友善,指「有機會仲想去台灣玩」。檢察官形容2女的言行舉止,像是不懂事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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