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有報章昨日報道指,政府內部研究在廣州南沙或橫琴籌建「香港園」,並遷移部分產業、興建公屋及實施本港法律。政府昨日兩度發聲明反駁,表示不會在南沙或橫琴實施本港法律,亦沒有租借南沙或橫琴的構思;雖曾在內部提供有關資料文件作討論之用,但經研究後認為大部分構思不可行,故一直無向香港與內地經貿合作諮詢委員會提出發展南沙、橫琴或其他珠三角城市的任何構思或建議。特首梁振英昨日會見傳媒時亦表示,有關報道與事實不符。
有報章昨日報道,政府正計劃在廣州南沙籌建佔地達100平方公里的「香港園」,除了本港部分產業會遷至園區,更會興建公營房屋及老人院,安排基層遷居等,並且會採用本港法制。
租地實施港法律不可行
政府昨日中午發聲明反駁,表示不會在南沙或橫琴實施本港法律,亦沒有租借構思;而香港與內地經貿合作諮詢委員會於去年10月成立以來,政府沒有向該委員會提出有關發展南沙或橫琴的任何構思或建議。
政府發言人其後再於下午約6時再發聲明補充,指政府曾經在內部提供資料文件討論就本港與珠江三角洲的合作一事,但經研究後,認為大部分構思並不可行,包括在當地租借土地及實施本港法律,亦因此一直沒有向委員會提出任何構思。
蘇澤光:委會無接獲建議
香港與內地經貿合作諮詢委員會主席蘇澤光昨日發聲明指,委員會是一諮詢組織,職能之一是探討南沙、橫琴、前海和河套等地和本港未來發展的關係、機遇和合作模式,惟委員會沒有接獲政府提出有關發展建議。
對於報道指行會成員羅范椒芬曾對外唱好有關發展建議,羅范椒芬亦發聲明否認,又稱沒有參與討論南沙發展,完全不知政府的想法,亦從來沒有說過報道中提及「公屋會有大露台」,指有關報道毫無事實根據,「子虛烏有」。
委員會成員林筱魯昨晨出席電台節目時稱,委員會曾考察廣東省南沙、橫琴、前海,以及香港深圳交界4處地方,進行戰略性考慮發展空間和本港未來的關係。林筱魯直言,發展園區及其土地用途的類似建議過去都有人提過,不是新建議,委員間茶餘飯後不可能沒有談論過,但就未看過報道中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準備的文件,而委員會亦未有具體討論土地用途規劃、好處或壞處。
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在內地設立單一項目園區如官辦學校、骨灰龕等可以考慮,但要建立整個「香港園」,包涵醫療等服務則是匪夷所思。他又質疑在保安及司法等方面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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