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穗低薪外來工申請公租房與戶籍家庭基本一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已辦理就業登記,與穗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含2年)勞動合同,於廣州市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含原廣州市暫住證)5年以上,以及在廣州社會保險繳費連續滿2年或5年內累計滿3年的外來工,可申請廣州市公租房。按規定,申請時相關家庭可支配收入符合穗公租房辦法有關規定,且在穗無自有產權住房、無違反計劃生育及無犯罪和治安違法記錄等。廣州市住房保障辦聯合廣州市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職能部門,制訂了相關《徵求意見稿》。穗在對戶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的基礎上,將劃出一定比例房源供應。
外來工申請時,收入、住房准入條件與穗戶籍家庭基本一致,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向其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遞交申請材料,經過街道初審、公示,區相關職能部門並聯會審,最後由廣州市住房保障部門公示、配租。相關申請可以家庭名義申請,也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租金方面,也與穗低收入戶籍家庭相銜接,為同項目公租房當年租金水平(即市場租金)的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