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美國在日本投下兩枚原子彈,4年後蘇聯引爆首個核裝置,英國(1952)、法國(1960)及中國(1964)相繼跟隨。為防止核武被濫用,1968年美國等多國簽署《核不擴散條約》(NPT),數十年來不少國家放棄核計劃,但印度、以色列及巴基斯坦從未簽署條約,繼續擁有核武,朝鮮更於2003年退出條約,之後多次進行核試。NPT雖未竟全功,但已大幅降低全球核武威脅。
NPT承認中、法、俄、英、美為核武國家(NWS),但不代表這些國家可永遠製造及保留核武。2000年,5個NWS同意明確處理完全廢除核武的工作,不過至今進展不大。由於各國政府把核武資訊列為高度機密,外界只能估計擁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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