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2名早前於內地落網、分別涉嫌為車手及刀手的男子,早前共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及盜竊罪,還柙安排認人手續。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但控方透露證人未能認出2名被告,申請案件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20日再訊,2名被告沒有申請保釋,還柙監房。
2名同為37歲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同報稱修理水管工人,居於粉嶺。他們沒有於認人手續被認出,昨日再上庭時神情明顯較上次輕鬆。
次被告單眼微笑
涉嫌為車手、花名「博士」的首被告葉劍華,昨日應訊時望向裁判官,沒有太多表情。涉嫌擔任刀手、花名「華仔」的次被告黃志華,上次應訊時擺出兇惡表情,但昨日甫出庭即向公眾席單眼微笑,離開時更向疑似家人揮手道別,心情似乎非常不錯。
控方於庭上表示,警方需要更多時間確定醫療報告、法證報告、閉路電視影像等證據,申請案件押後8星期。控方又指,2名被告沒有在認人手續被認出,但沒有透露參與認人證人的身份及人數。
控罪指他們於今年2月26日,在香港西灣河鯉景灣太康街55號近泊車咪表位,非法及惡意傷害劉進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另2人又於今年2月12日至13日,在粉嶺聯興街偷去一輛屬於呂桂騰的電單車。
辯方稱2人被逼供
據悉,2名被告在警誡下曾認斬人。不過,辯方大狀William Allan於案件上次提堂時投訴,指2人從內地公安移交香港警方後,很快便帶去進行錄影會面。警方不准2人接觸律師,2人會面期間更曾被威嚇、引導及襲擊,因此辯方將對警誡供詞自願性作出爭議。
另外,警方於本月12日及13日,在本港共拘捕8男1女,懷疑與案有關。他們較早前已獲准保釋候查,將於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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