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理
筆者3月17日在香港《文匯報》發表題為《「鍾氏民調」真的是學術嗎?》專題文章,列舉出八大證據,說明鍾庭耀表面有「港大民調」的學術名義,實質卻是反對派操弄民意、配合政治行動的工具。鍾庭耀昨日發表聲明回應,指他「從來沒有和外國情報人員接觸」,而其民調「一律遵照香港大學的規則和指引」,並指民調與外界合作「一切公開透明」云云。鍾庭耀的聲明顯然是避重就輕,並沒有直接回應八大證據,例如為甚麼過去屢次以50分作為合格成績來評論特首表現,現在竟然說50分不代表合格?為甚麼一邊協辦反對派的「佔中」行動,一邊卻為「佔中」進行民調,又做球員又做球證?為甚麼不少專家學者都曾指出平均分計法容易被扭曲,亦有建議提出將極端評分剔除,鍾庭耀一直拒絕有關建議?等等。如果是一個真正的學者,如果真的想全面釋除外界疑惑,鍾庭耀就應逐條回答:八大證據哪一項不是事實?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在今日立法會上提出名為「維護學術自由」的動議辯論,明顯是要為「鍾氏民調」做衛士。標榜「政治中立」的鍾庭耀昨日也不避嫌的與陳家洛舉行記者會,並在會上派發聲明回應外界的質疑。聲明內容主要有3點:一是「鍾庭耀從來沒有直接或間接與外國情報人員接觸,亦從來沒有會晤前布政司霍德」;二是「民研計劃與各界合作進行研究調查,一切公開透明,不問對方背景」;三是「民研計劃在所有運作上,一律遵照香港大學的規則和指引」。
八大證據說明「鍾氏民調」非學術
筆者早前在評論中就「鍾氏民調」並非真正學術提出八大證據:一是在特首民望調查上,有六成二受訪者給予特首高於合格的評分,卻搞出特首民望不合格的「怪異」結果,及後更公然打倒昨日的我,指50分不代表合格分數;二是違反慣例,在立法會選舉投票期間公布票站調查結果,為反對派候選人提早進行告急動員;三是在上屆特首選舉的關鍵時刻突然發起法律並無規定的所謂「全民網上投票選特首」,配合反對派的「白票流選」圖謀;四是一邊協辦反對派的「佔中」行動,另一邊卻為「佔中」進行民調;五是民調中將香港人和內地人、中央政府對立起來,製造出挑撥兩地關係的結果;六是對於「民調」資金來源諱莫如深;七是鍾庭耀與反對派中人以至西方政客過從甚密;八是「鍾氏民調」只是一個自負盈虧的民調機構,並不代表港大。
鍾庭耀的聲明當然是在回應有關質疑,但卻是避重就輕。首先,指鍾庭耀與霍德會晤,不少傳媒都有報道:他在2011年11月底,聯同一眾反對派大老,包括公民黨核心成員張健利等與霍德會見。鍾庭耀更加無可否認也不能解釋的是,在此之後,他突然舉辦違反法律規定的「公投」選特首,干擾特首選舉。
至於外界質疑「鍾氏民調」不代表港大,聲明只是指「遵照香港大學的規則和指引」,但卻不能不承認不代表港大立場。正如反對派學者王岸然也指出,「鍾庭耀的民調中心並非港大的正式部門,其運作屬自負盈虧,接了生意,還得抽水上繳提供『品牌』給你使用的大學,這是大學兼營副業的眾多花樣之一」。
聲明又指民調與各界合作進行研究調查,一切公開透明,不問對方背景,這點恐怕也與事實不符。一個符合學術要求的民調,對於資金來源一定要公開透明,讓外界了解當中是否存在利益衝突。然而,「鍾氏民調」過去進行的一些引發極大爭議的民調,例如誤差率極高的立法會選舉滾動民調和票站調查;故意將香港人與中國人對立起來的所謂「身份認同」民調等,都被外界批評有明顯政治目的,是為配合反對派的選舉工程和政治行動。鍾庭耀有責任向外界交待這些民調的委託者和資金來源。但何以「鍾氏民調」一直拒絕透露?當有傳媒揭發「鍾氏民調」收取外國政治機構包括美國中央情報局下屬機構的贊助,鍾庭耀始終拒絕交待,難道這就是所謂的「一切公開透明」?
資金諱莫如深 民調屢「搬龍門」
現時外界對於「鍾氏民調」批評的一個焦點,是其特首民調竟然可以在逾60%受訪者給予梁振英50分或以上的合格分數下,得出梁振英評分不合格「表現失敗」的結論。當中暴露出有關民調被少數極端受訪者的評分所扭曲,說明民調存在學術上的「硬傷」。就連被認為親反對派的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都指結論不能反映現實。有不少專家學者也指出外國鮮有以平均分調查行政首長民望,更遑論「鍾氏民調」假設明天選舉的假設性問題;有學者亦指應該將極端的數據剔除。這些意見都是以事論事,有根有據,為甚麼鍾庭耀從來不肯回應,也不肯交待其學術依據?
更令人不滿的是,面對外界質疑,鍾庭耀仍在不斷「搬龍門」,辯稱50分只是「中位數」並不代表合格,這不但顛覆了外界對於合格的概念,更是自打嘴巴。鍾庭耀遠在1997年7月發布的第十一期《民意快訊》中已經指出,「彭定康所得的分數一直能夠維持在50分的合格分數以上,反映彭定康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尚算不俗」。同時,報章引述「鍾氏民調」時一直以50分作為合格分數,例如《明報》在去年5月1日就指「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公布特首梁振英及政府的評分,梁的最新支持度為49.9分,微跌0.6分,重回不合格水平」。再遠一點,《蘋果日報》2010年8月11日指「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分析,按曾蔭權的民望表現而論,他的民望屬『表現失敗』。雖然他的評分有輕微上升,仍可以維持在略高於50分的及格水平」。再如3月22日《經濟日報》指「預算案滿意度50分剛合格」。這些都說明50分從來都是合格的分數,如果50分不代表合格,哪多少分才是合格?60分?70分?80分?還是只要是梁振英就一定不合格?鍾庭耀為何不向外界作出解釋?
筆者對「鍾氏民調」的批評都是講事實擺道理,有根有據。如果鍾庭耀真的要釋除外界疑惑,就不要再避重就輕、左閃右避,而應逐條回答:八大證據哪一項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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