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麟
日本東京都前知事豬瀨直樹2012年以史上最高票當選,其後被揭發選舉時收受政治獻金,遭輿論及朝野聲討,最終只上任一年便黯然下台。太平洋彼岸,美國最高法院取消多項政治獻金限制,變相鼓勵金主作政治捐獻時「多多益善」,兩者反差強烈。
華府1970年代爆出「水門醜聞」後,國會限制政治獻金,旨在阻止大金主收買政客,恢復公眾對選舉的信心。但這些限制之後逐步放寬,2010年「聯合公民案」更催生無數政治助選機構,讓兩黨金主肆無忌憚打銀彈戰,進一步鞏固政治獻金在選舉的份量。
既然限制政治獻金上限原意是防止賄賂,為何要廢除它?法院解釋:「花巨額金錢協助競選,而不嘗試操控公職人員行使權力,不會引致構成貪污的對價關係。」換言之,金主出錢助選是出於善意,不求回報;政客亦不會把捐款放在心上,日後即使遇上關乎金主利益的議題,亦不會影響政客決定。
康涅狄格州2012年底發生小學槍擊案,20名幼童和6名成人慘死,舉國震怒,但隨後推出的控槍法案卻在國會觸礁,背後搞鬼的正是全美最大槍會「全美步槍協會」(NRA)。共和黨堅拒開徵富人稅,當中保守派茶黨更不惜玩邊緣主義,多次把美國推至懸崖邊。政黨金主滲透美國政治、騎劫民主,已是明顯不過。
美國高院單從理想角度看政治獻金,與現實脫節,實在「太天真」。金主影響美國政治一直為人詬病,法院解除捐款限制,猶如把美國政治和民主放到拍賣台上,價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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