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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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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醫保計劃 年中諮詢公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港府即將就自願醫療保險計劃展開公眾諮詢。港府早前經顧問研究後,計劃動用43億元設立自願醫保的高風險池,剩餘款項則用於公營醫療服務。此外,30歲市民的每年保費約3,600元、40歲至50歲約4,000元至5,000元,較現時坊間醫保約貴10%。食物及衛生局昨日提交立法會的補充資料指出,醫保計劃的預計平均標準保費,以及政府資助高風險池運作的預計成本,均由顧問(羅兵咸永道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一套精密的精算定價模型推算出,當局將於本年中開展醫保計劃公眾諮詢, 屆時將一併公布顧問的最後報告。

食物及衛生局昨日提交立法會壎籵が委員會醫療保障計劃小組委員會的文件,回應議員就醫保計劃的提問。文件指出,政府統計處2011年進行的私人醫療保險保障調查範圍,涵蓋全港陸上非住院人口, 但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該次調查成功訪問了10,065個住戶,涉及29,187人, 回應率為75% 。在每個受訪住戶中 ,統計員會詢問戶主或對調查主題有認識的人士,家中是否有人享有僱主給予僱員及其家屬的醫療福利,以及有否受個人購買的醫療保險保障; 若有, 則請他們說明所享有的醫療福利類別及保險保障類別。

文件又指出,承保投保前已有病症,是醫保計劃擬議的其中一項主要「最低要求」。當局認為,現時有投保前已有病症的高風險人士或健康風險較高的人士, 在獲取私人醫療保險保障方面往往會遇到困難;即使承保機構接納他們的醫療保險申請, 也可能會加入額外的不承保條款, 使承保範圍不包括任何由投保前已有病症直接或間接引起的索償。

重申要求承保前已有病症

當局認為,這些情況下會令很多在投保前已有的病症的人士,被迫向公營醫療機構求診,以治療相關疾病,減少了消費者可選擇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亦有違醫保計劃的政策目標, 即鼓勵及便利有能力及願意的人士使用私營醫療服務, 從而紓緩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 促進醫療系統長遠的可持續發展。

當局重申,醫保計劃的另一基本目標是保障消費者,故要求承保機構必須承保投保前已有病症是可取的做法,亦符合國際經驗,因為不承保條款往往屬爭議源頭,同時亦有損醫保計劃的政策成效。根據保險索償投訴局的統計數字,2013年審結的161宗個案中, 50 宗與「不保事項」有關。早前的公眾諮詢結果亦顯示, 承保投保前已有病症的建議獲得公眾廣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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