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這次扣留日本貨輪,中方有理有據。」長期為二戰時中國勞工對日訴訟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康健向本報表示,日本公司藐視中國法院的判決,並推卸責任,可見日方否認「二戰」期間對亞洲各國侵略事實的觀念根深蒂固。她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生效判決,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判決的,上訴方如果申請執行,法院有權按照判決書強制執行。日方如再度拒絕賠償,中方將有權拍賣所扣貨物及船隻。
康健表示,中國法院已於2011年向三井發出過執行通知,對方拒不履行判決。是次法院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及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扣押三井的貨輪,這無可爭議,也是理所應當的。
還應向原告繳付滯納金
康健稱,由於逾期履行判決,三井還應向中方繳納一定數額的滯納金。法院扣押的行為意在再次敦促被執行人履行判決,將法院判決賠償費用以及逾期履行的滯納金交給申請執行人,即原告。「如果三井仍然拒不執行,法院就可拍賣被扣押貨物。如果拍賣所得超出應賠償數額,超出部分將會交還給三井。如果少於應賠數額,法院將會督促三井補足剩餘部分。」
「如果三井方面依然拒不履行,最終導致貨船被拍賣也是咎由自取。」康健認為,是次事件對於「二戰」中國勞工等對日訴訟案件的日本當事企業亦是一種警告,「如果不認真對待這一問題,那麼也會面臨一系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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