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從青海省發改委獲悉,歷時7年編制完成的《青海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日前正式印發實施。根據規劃,青海省國土近9成被列入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僅逾一成國土劃作重點開發。
據青海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這三個評價因素,將青海全省主體功能區劃分為重點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三類。
一是重點開發區包括以西寧為中心的東部重點開發區域和以格爾木市、德令哈市為重心的柴達木重點開發區域,屬國家級蘭州-西寧重點開發區域,面積為7.3萬平方公里,佔全省國土面積的10.18%。二是限制開發區包括國家級三江源草原草甸濕地生態功能區、祁連山冰川與水源涵養生態功能區和省級中部生態功能區、東部農產品主產區四大塊,面積為41.41萬平方公里,佔全省國土面積的57.71%。三是禁止開發區包括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風景名勝區、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等20處,省級自然保護區、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省級風景名勝區、省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要水源保護地等437處,面積為23.04萬平方公里,佔全省國土面積的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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