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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航空公司敗訴,可能將面對索償潮和高達417億港元的賠償。資料圖片
航機延誤經常為乘客帶來不必要損失,英國上訴法院下月將裁決兩宗航班延誤案,預料會成為重要案例,若航空公司敗訴,可能將面對索償潮和高達32億英鎊(約417億港元)的賠償。
英國的航空公司遵照歐盟規定,若客機延遲逾3小時抵達目的地,須向每名乘客賠償600歐元(約6,436港元)及相關支出。然而若干航企漠視規定,不肯現金賠償,小部分乘客因而告上法庭。
過索償期「特別情況」 拒賠多藉口
2006年,英漢道森乘坐湯姆森航空,由倫敦蓋特威克機場飛往多米尼加,但行程延誤,2012年12月他向劍橋郡法院提出索償訴訟,獲判975英鎊(約1.27萬港元)賠償加利息。湯姆森不服上訴,並援引國際通用的《蒙特利爾公約》,指事主無在延誤發生2年內興訟,航空公司有權不賠。
不過在英國法例下,有關索償的追溯期可達6年,假如湯姆森敗訴,意味公司將要賠償予類似個案。資料顯示,過去10年來,英國航企未賠償金額達32億英鎊。
第二宗案件是男子於扎在2011年乘搭Jet2.com航空時延誤,去年告上法庭,公司稱飛機有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屬「特別情況」,有足夠理由不賠。報道稱,「特別情況」通常指天氣差或政治動盪,故外界期望裁決可釐清字眼定義,避免成為航企拒賠藉口。 ■《觀察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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