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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會見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並接收該協會的政改建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正值普選大直路。香港工商專業聯會昨日向政府遞交建議方案,強調落實行政長官普選須符合「兩點原則」,包括遵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以及提名委員會應參照現行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組成模式,建議提委會可按比例適度增加至1,600人,以確保提委會性質沒有重大變化;提名程序方面,參選人必須在提委會投票決定並須獲得最少一半提委會支持,才能成為正式候選人。
工商專聯主席黃友嘉、常務副主席周光暉、前布政司鍾逸傑等昨日向政府提交政改建議方案。他們認為,特首普選須符合「兩點原則」:
一、遵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人大常委會有解釋基本法權力,2007年以後各任特首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報人大常委會批准,說明政改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
二、提名委員會組成應參照現行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組成模式。工商專聯指出,根據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29日通過的決定,提委會可參照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委會現行規定組成,為此,提委會應沿用選委會四大界別組成模式,組成不應與選委會分別太大。
提委會投票 過半數票選出特首候選人
在提委會組成方面,工商專聯建議,縱使增加提委會人數,必須確保提委會性質不應產生重大變化,並符合循序漸進及均衡參與的原則,故建議由目前選委會1,200人增加至1,600人,四大界別委員議席應平均分配,並考慮增加中小企、青年、婦女界別,同時增加區議會代表議席,其中的參選人應由區議員提名,其後交由選民投票,而非由區議員互選。
針對提委會提名程序,工商專聯建議,有意參選者必須獲得八分之一提委會提名,才可成為參選人,而提委會委員提名候選人時應考慮候選人認受性,包括可參考公眾正式建議人選,其後由提委會投票決定,並須獲得最少一半提委會支持,才能成為正式候選人。
候選人3名上限 普選採排序複選制
倘達到提名門檻參選人超過3名,則獲最多提名的3名參選人可成為正候選人。至於普選投票安排,工商專聯建議,採用排序複選制。
被問及「公民推薦」是否可行時,黃友嘉強調,他認同民意基礎非常重要,但絕對不能混淆「公民提名」及「公民推薦」,而「公民推薦」最終仍然是「推薦功能」,不得削弱及繞過提委會最終決定權,「提委會是政治團體,承受政治壓力亦是無可避免,但提委會有職責提名最好候選人予港人普選。」
他續說,落實基本法時間是非常急速,盼望大家按基本法軌道積極討論。
工商專聯又認為,特首在立法會內要獲得穩固支持,政黨政治需健康發展,建議容許特首有政黨背景,但作改變前,必須先實施相關法例包括政黨法,並訂立行事和資金法規。
2016立會 維持功能組別倡「一人兩票」
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方面,工商專聯重申「一人兩票」的重要,即每名選民可於分區直接選舉和功能組別中各投一票,而各組別應提交擴闊選民基礎的建議,務求給予更多合資格人士選民資格,並由選民推選功能組別代表,而在其他功能組別無投票權選民,則可於區議會「超級議席」投票。
他們又認為,鑑於地區選舉於比例代表名單制下,當選議員與地區分區並無直接關係,建議採用「單一可轉移票制」,把整個香港劃分為每區人口約20萬的地區分區,於「單一可轉移票制」下,選民依喜好次序排列候選人,得票最少候選人會先被淘汰,其票數將依次撥歸其餘候選人,直至票數最高者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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