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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去年3月在深圳與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座談時提到,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將來特首普選,由誰提名、普選選舉權、提委會如何組成的問題已基本解決,尚待香港社會討論解決的主要有兩個問題,一是提名特首的民主程序;一是提名多少名特首候選人。對於後者,在首輪政改諮詢期內,社會各界提交的主流意見認為,日後由提委會產生的特首候選人數量應有限制,以2至4人為宜,既可提供足夠選擇之餘避免選舉程序過於複雜,又能符合規定中有關「若干名」的要求。
政府在政改諮詢文件中提到,就提委會應提名多少特首候選人,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的決定訂明,提委會須「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文件提醒社會在考慮這課題時,需同時考慮候選人是否有足夠的認受性、是否能讓有意參選的人有公平的參與機會,以及是否確保選舉有競爭性。文件進一步提到,特區政府在2007年就特首普選模式進行諮詢時,較多意見認為特首候選人人數以2至4名為宜。
促積極爭提委會跨界別支持
不同政黨和團體遞交的政改建議中,主流意見亦多認同特首候選人應在2至4人之間。立法會多個主要黨派中,民建聯建議候選人為2至4人、工聯會建議2至3人、新民黨建議3至4人、經民聯亦建議2至4人。經民聯曾提及主張2至4人的理由,是因為一來可體現提委會實質提名權;二來選民有足夠選擇;三來可避免選舉程序變得複雜,大幅增加選舉成本。此外,自由黨的政改建議也認為應允許不多於3名參選人出閘,希望此安排令參選人積極爭取提委會內的跨界別支持,而非只依靠其中一個界別的支持就可出選;若容許過多候選人出閘,亦會導致提委會選票被分薄,影響公信力。
商界方面,香港中華總商會同樣提議特首候選人數目應以2至3名為宜,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則主張提委會選出得票最多的2人「出閘」。社團方面,「關注香港事務社團聯席」建議為2至3人,香港廣東社團聯會建議以3人最為適宜。九龍社團聯會發起與九龍東區各界聯會、九龍西區各界協會、九龍東潮人聯會、九龍西潮人聯會等區內9個大型團體聯署倡議,提委會應產生不超過2至4名候選人。
民調:市民普遍認同3至4名
多個民調亦顯示,受訪市民普遍認同3至4名候選人。民建聯今年2月委託香港民意調查中心的政改民調顯示,最多人認為3至4人最恰當,有26.5%。廣東社團總會4月向團體會員發出的政改問卷調查指出,93%受訪者建議3人為宜,只有7%支持4人。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今年3月底向會員發出抽樣調查發現,最多受訪會員認為最終應提名3名特首候選人,有42%;認為4位候選人的有17%,支持提名2名候選人的只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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