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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就有傳媒以「隱惡揚善」的貶義字眼去形容長實不用將和黃的負債記入資產負債表一事,長實發言人作出多項回應,反駁有關說法。
發言人指出,長實多年來持有和黃49.9%股權,和黃為其聯營公司。和黃的負債不會在長實之綜合財務狀況表中反映,有關會計處理亦獲核數師認同。
長實及和黃兩間公司經審核的資產負債狀況均是公開及可供查閱的,並沒有任何隱瞞的地方。
根據長實2013年年報披露,長實於2013年年底之負債淨額與總資本淨額比率為2.3%。
長實及和黃是兩間不同的上市公司,長實毋須承擔和黃之負債,而且既沒有、亦不能為其債務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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