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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昨早抵達高等法院,出席聆訊。中通社
5人全拒認罪 傳媒迫爆爭相採訪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污案,案中5名被告,包括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昨在高等法院否認全部8項控罪,包括串謀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向許仕仁提供金錢利益及提供虛假資料等,各人均否認控罪。主審法官麥機智昨開庭時指,他接納控方申請,下令傳媒不准報道涉及這幾天聆訊的內容,直至另行通告,否則被視為藐視法庭,可判處入獄及罰款。
案件昨安排於高院5樓第七庭審理,並在5樓大堂直播審訊過程。這宗轟動全城的案件,吸引國際傳媒爭相採訪,由於法庭內座位僅得60個,僅15個預留給記者,並訂明每間傳媒機構只許一名記者入內採訪,另24個屬公眾席,餘下座位全由辯方龐大律師團隊佔用,故有傳媒機構早於昨日凌晨就派員到法院門外排隊輪候記者席。
保釋最貴千萬 最平20萬
設在庭外的80個公眾席昨也全日「爆滿」,公眾均透過庭外的2部電視及一部投射放影機,觀看審訊直播。
麥機智昨在開庭時指,為了審訊過程公平、公正,他接納控方申請,下令傳媒不准報道涉及這幾天聆訊的內容,直至另行通告,否則被視為藐視法庭,可判處入獄及罰款。
案中5名被告為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66歲),郭炳江(62歲)、郭炳聯(61歲),2人為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以及新地老臣子陳鉅源(67歲),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3歲)。5人分別以2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保釋外出。
案中共有8項罪名,包括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提供虛假資料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許仕仁面對全部8項罪名,首罪指許仕仁於2000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間,身為積金局行政總裁,沒有合理理由接受免租入住跑馬地禮頓山第六座20A及20B相連單位,以及接受新地旗下忠誠財務有限公司提供兩筆沒有抵押的90萬及150萬元貸款,和洽談一份顧問合約。
次罪指許仕仁及郭炳江於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串謀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即許仕仁身為政務司司長,作出傾向及優待新地及其附屬公司,以換取一筆由郭炳江由飛騰財務有限公司以現金支票支付的500萬港元款項。
第三及四罪均指許仕仁及郭炳聯串謀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提供虛假資料,即於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間,令許仕仁控制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收受412.5萬元,並假稱該筆款項是許仕仁過去13個月的卓越表現而支付的費用。
料需審70日 召82證人出庭
第五及七罪則指所有5名被告於2005年3月至2009年間,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即向許仕仁分別收受850萬元及1118.2萬港元。
第六及八罪單指許仕仁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即接受忠誠財務沒有抵押的300萬元貸款,及1118.2萬元款項。
各被告昨日在法庭書記及傳譯員讀出每項控罪詳情後,均表示「不認罪」。
是次聆訊預計需時最少70日,控方將傳召82名證人出庭作供,包括多位前任及現任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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