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於今年2月遇襲被斬,兩名於內地落網、分別涉為車手及刀手的男子,早前被控有意圖傷人及盜竊罪名,案件昨日再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押後至6月27日作提訊日,兩名被告無保釋申請,其間還柙監房看管。
控罪指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同為37歲)於今年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非法及惡意傷害劉進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兩人又於今年2月12日至13日,在粉嶺聯興街偷去一輛屬於呂桂騰的電單車。
據報道,劉進圖在今年2月26日於西灣河太康街一泊車咪表位旁遇襲,他身中六刀倒地,疑兇其後乘坐同黨電單車逃逸。劉被送往東區醫院搶救,情況曾一度危殆。遇襲事件受傳媒界高度關注,《明報》更即日懸紅100萬元追緝涉案兇徒。劉進圖目前正在麥理浩復康院留醫,接受物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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