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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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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促「租置走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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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成員昨早到特首辦外請願。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建聯10多名成員昨早趁行政會議召開會議,到特首辦外請願,他們手持標語,要求政府豁免買入「租置計劃」屋h單位的業主繳付15%買家印花稅。代表指出,今年3月以來,合共收到17宗求助個案,指購買了租置計劃的單位後,才知道要繳付印花稅,涉及金額由7.5萬元至15萬元。民建聯認為,公屋業主並非法例的針對對象,促請當局修例豁免。

17小業主被徵買家印花稅

為遏止樓價C升,炒樓成風,政府不斷「出招」,民建聯代表指出,有關「辣招」原意是針對投資者,卻同時影響了「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的小業主。自本年3月中至今,民建聯一共收到17名於2012年10月27日後購入租置計劃屋h單位的小業主求助,指收到負責樓宇買賣的律師行通知,才知道須繳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金額由約港幣7.5萬元至15萬元不等。更令苦主們感到徬徨無助及不滿的是,無論是房屋署,或是負責樓宇買賣的律師行,在買賣的過程中,並沒有告知他們相關條例,令他們大失預算,進退兩難。

民建聯認為,租置計劃並非上述條例所針對的對象,相關法例及政策存在不合理及應作技術性修訂。此外,必須釐清房屋署及有關機構的疏忽責任。根據大部分苦主們反映,無論在房屋署的認購申請書中,或在買賣樓宇過程中,他們表示房屋署及有關律師行完全沒有提及若業主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有可能需要繳付買家印花稅一事,或提供任何資料,有關部門/機構實有失職之嫌,致使苦主們陷於困境,必須要釐清有關部門/機構疏忽的責任,並作跟進。

「辣招」非針對公屋應豁免

民建聯強調,各項樓市「辣招」的原意並不是針對公屋居民,因此要求政府酌情豁免徵收租置計劃下的小業主須繳付買家印花稅,與此同時,必須澄清這批業主是否會受《201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影響,而須繳付雙倍從價印花稅,一旦如此,政府會如何跟進,以讓這批基層市民真正可享有安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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