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欣 天津報道)由於刑法規定的刑期比較寬泛,法官在裁量權幅度內僅憑經驗量刑,造成量刑過程不夠透明,或因法官認知水平差異而導致量刑不均。天津由今月起正式頒行《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對包括交通肇事、故意傷害、強姦、非法拘禁、搶劫、盜竊、詐騙、搶奪、職務侵佔、敲詐勒索、妨害公務、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等15種常見犯罪,設置了具體的量刑標準和規則,取代了法官憑經驗量刑的慣例。據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決定將該細則推廣,供全國法院參考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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