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競爭事務委員會下星期將就《競爭條例》草擬執法指引展開首階段諮詢,委員會會就反競爭行為守則,向工商界解釋,以及聽取公眾意見。競委會高級行政總監韋樂思說,條例目的不會只是檢控營商者,亦希望商界調整營商手法,符合法例要求。委員鄭建韓則說,由於競委會資源有限,將來會優先對本港經濟和消費者,造成較大影響的違反競爭行為企業作出調查。
韋樂思與數名委員昨日與傳媒茶�躓伒﹛A競委會下周開始會接觸持份者團體和公眾人士,向他們解釋指引內容,包括4種反競爭行為(合謀定價、分配市場、限制產量及圍標),以減少灰色地帶,同時亦會講解日後委員會的調查程序,企業如何可以申請豁免程序等。
對於有外界質疑,競委會成立後無法打「大老虎」,競委會委員鄭建韓強調,指引正是要針對有相當市場力量的公司進行反競爭調查。他說,委員會將對本港經濟及消費者造成較大影響的違反競爭行為企業,進行優先調查。
界定影響力 佔25%市場非硬指標
至於如何界定具市場影響力,鄭建韓說,會參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早前所講,超過市場份額25%的準則,但由於仍有很多因素影響,包括市場結構、市場大小及進出市場的難易程度等,因此不會以此作為硬指標。
鄭建韓續指,為提高檢控成功率,委員會會效法歐盟,實施寬免政策,即日後如有多間公司合謀定價,首間主動舉報的公司,可豁免罰款。他引述歐盟經驗表示,過去兩年有超過90%的案件,都是透過這方法破案。
競委會表示,下周陸續與香港總商會、香港工業總會、中華總商會及中華廠商聯合會、中小企商會等工商界代表等持份者見面,預計9月至年底將就有關《競爭條例》草擬執法指引展開公眾諮詢,期望條例可於明年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