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公布文件,解釋《競爭條例》涵蓋範疇,未來數月會邀請商界及公眾發表意見。據悉,為提高檢控成功率,競委會會效法歐盟,實施寬免政策,即日後如有多間公司合謀定價,首間主動舉報的公司,可豁免罰款。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表示,競委會的偵查權力很深入,但亦需要公眾舉報和提供證據,而告密者對競委會工作很重要,競委會將在指定情況下,寬待告密者。
僅涉合謀行為 身份絕對保密
競委會昨日發表「為《競爭條例》全面實施作好準備」的文件中提及,首位通知競爭事務機構出現合謀安排的人士,可獲豁免被檢控的政策,亦稱為「寬待政策」,是世界各地競爭事務機構偵查合謀安排,採用的主要工具之一。
文件又指出,寬待政策不會向承認違法的人士加以罰款,屬重大的寬免措施,因此通常僅適用於合謀行為。至於根據寬待政策未能獲得寬免的人士,假如仍能在合謀安排或競委會其他的調查中,與競委會合作,競委會決定補救方法之輕重時,會考慮此項合作因素。
胡紅玉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資源顯示,2013/14年度歐洲監管局有90%的合謀個案均來自告密者,而他們都獲得寬待,因此競委會會研究告密者做證人時的身份保障問題。她又強調,為了保障告密者,有關其身份和所提供的資料均會絕對保密和密封。至於首名以後的告密者,競委會亦會參考他們提供的資料,酌情對他們的罰則「打折」,不過最終仍由審裁處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