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貪案,原定昨午由控方展開一連3天的開案陳詞,怎料司法機構中午接獲其中一名陪審員來電通知表示生病,未能出席下午的審訊。結果法官麥機智下令取消審訊,延至今早恢復聆訊。聲稱生病的陪審員須於今早出庭時,向主審法官麥機智出示醫生證明文件,或給予充分理由。否則有可能被法官判其「藐視法庭」罪,判處入獄及罰款。
「藐視法庭」可判入獄罰款
根據《陪審團條例》第三十二條,任何人士沒有按照陪審員傳票的規定出席法庭,即屬違法,可判處罰款5,000元。主審法官更可根據普通法,直接判處缺席或拒絕出任的陪審員「藐視法庭」罪而判入獄及罰款。
《陪審團條例》規定每宗刑事審訊案件的陪審員人數不能少於7人,涉及審訊時間冗長的案件,陪審員人數可以增至9人。以防審訊中途出現突發事件,有1名或2名陪審員離席,都有法例規定起碼有7名陪審員作出裁決。
涉貪案中5名被告為許仕仁(66歲)、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62歲)及郭炳聯(60歲)、新地執董陳鉅源(65歲)及港交所前高級總裁關雄生(61歲)。5人共被控八項罪名,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藉公職人員作出不當行為,提供虛假資料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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