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商人林健忠於2012年9月底遭11名新加坡投資者入稟追討1,600萬元,林在同年10月入稟高等法院反擊,指其中一名新加坡投資者蘇國雄Soh Kok Hiong在2012年7月三度向浸會大學及公開大學發電郵誹謗他,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對方有關言論,並要求對方在法庭公開道歉及賠償損失。高等法院已於5月14日判林健忠勝訴,被告蘇國雄須賠償林健忠損失。林健忠表示,正與大律師研究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