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中央政府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作為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白皮書指出,「十五」、「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鞏固和加強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十二五」規劃綱要首次將涉及港澳內容單獨成章,並進一步明確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強調國家支持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力、支持香港培育新興產業、深化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
為支持香港與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是與廣東省加強區域合作,中央政府批准設立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批准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批准廣東省與香港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明確粵港合作的重點領域,構建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廣州南沙新區兩大合作平台,促進粵港兩地共同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和世界先進製造業、先進服務業基地。
加強跨境基建 人貨通關便利
同時,中央支持香港與內地跨境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員、貨物通關便利化。深圳灣公路大橋於2007年建成通車,成為內地與香港間第四條陸路通道。2009年開工、預計2016年建成的港珠澳大橋,東接香港、西接珠海和澳門,將成為連接珠江東西兩岸新的公路運輸通道。廣深港高速鐵路全線建成通車後,香港將與全國高速鐵路網對接。
中央又支持香港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建立了不同領域、不同層級的交流合作機制,協調、推進相關工作,如為加強對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廣州南沙新區開發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中央政府還建立了促進廣東前海南沙橫琴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成員單位之一。這些機制為促進香港與內地的互利合作、處理共同關注的區域發展和治理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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