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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海邊的魚類統營處。 謝孟謙 攝
海邊碼頭有個魚市場,每日清晨時分漁船泊岸交易,海鮮批發商熙來攘往。究竟海鮮如何作價成交?早於香港開埠之初,魚市場買賣有其一套,漁夫將漁獲分類後搬運上岸,一桶桶陳列在批發商前,由買家落標競價海鮮。
舊時市場繁雜,「社團大佬」又甚具遠見,看準拍賣制度要靠財力之餘又需眼明手快,於是用武力干涉買賣──拍賣會上霸佔新鮮來貨,然後倚仗「字頭」勢力壓低價格,再加價轉賣予商販。香港犯罪學家朱耀光認為,此黑道橫行的魚市場交易模式不盡是勒索,當中實有保護意味──因為「社團」人士以「手段」確保部分商販有新鮮貨源,其服務收費實已算入加價當中。
不過,現時魚市場惡勢力已不復見,因為殖民地政府1945年成立獨立運作的魚類統營處,協調買賣,於上世紀60年代起整治市場,統一來貨批銷,從中抽佣,直接取代「社團中間人」的功能。魚市場從「社團」橫行到現時由正當組織協調,由黑變白,當中是否真有分別?值得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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