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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美娟(左二)認為,美容與醫療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範疇,不應將兩者混為一談。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趙虹)愛美,一向是女性的天性,但若因愛美而賠上性命,便得不償失了。工聯會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指出,業界存在害群之馬,要求政府盡快立例,約束不法經營者。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美容與醫療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範疇,不應混為一談,政府應作出更清晰的釐定。
2012年DR醫學美容集團毒血針事故導致一死三傷後,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與其他美容業界代表組成「關注規管醫學美容小組」。許慧鳳指出,本港現時出現很多有別於普通美容的醫療美容,而銷售及提供療程的手法層出不窮。她又指是次事故特別,由醫生操控有關治療,「由於現時缺乏有效法制監管,令一些無良商人走法律罅。」
麥美娟:醫學美容指引欠法律效力
麥美娟認為,美容與醫療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範疇,不應將兩者混為一談,「一件醫療事件,為甚麼要於美容院內進行呢?」她坦言,現時法例對有關方面並沒有一個明確界定,要求政府作出一個清楚釐定。
她續指,今次屬一宗醫療行為失當事件,不應連累整個美容業界。
麥美娟認為雖然政府已就醫學美容發出相關指引 ,但缺乏法律效力,「政府應增加相關處罰,增加阻嚇力。」她又指出,現時推出醫療美容相關療程的多為大集團,政府應「打老虎」,向有關公司作出巡查及監察。
事件中喪命的32歲女死者的友人Sarah表示,死者家屬質疑死者在進行抽脂療程之前,有否接受全身檢查,希望政府作出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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