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違法「佔領中環」發起的「全民公投」,昨日聲稱初步統計後有逾78萬人次參與。政府發言人昨日在回應時重申,基本法及本港法律中不存在所謂「全民投票」或相關制度,相關「投票」並沒有法律效力,而「公民提名」在法律上、政治上和實際操作上亦難以落實。
發起者號稱逾78萬人「公投」
負責「全民公投」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昨日聲稱初步統計有798,957人次投票,但剔除重複投票的11,190張選票,有787,767人次投票,又聲稱「真普選聯盟」方案獲最高票的331,427票,而支持立法會否決「不符國際標準」的政府方案有超過 69萬票 。
政府發言人昨晚回應表示,特區政府和全港市民抱有共同願望,希望可以在2017年落實普選特首,讓全港合資格選民可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下任特首。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較早前已重申基本法及本港法律中,不存在所謂「全民投票」或相關制度,相關「投票」並沒有法律效力,在考慮政改建議的時候,必須依法辦事。發言人又指,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公提」在法律上、政治上和實際操作上存在種種爭議,難以得到落實。
政府強調普選無「國際標準」
對於所謂「國際標準」,發言人表示,「如何制訂實施普選的模式,一些國際公約提到的原則是值得參考的。不過,我們應同時明白到國際上並沒有預設任何特定或唯一的選舉制度或政治體制。聯合國亦認同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應按其獨特的文化、歷史、政治及社會經濟背景等,發展其合適的制度。」
發言人指,特區政府希望社會各界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的基礎上,凝聚最大共識,讓本港可於2017年如期依法落實普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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