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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農委主任吳沛良。 本報南京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明奇、趙勇 南京報道)在江蘇省農委主任吳沛良看來,以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為代表的「江都模式」,一方面可以實現農地最大產出的邊際效應,另一方面也能更好地保護農民的利益。「農村現代化說到底是人的現代化,保障和提升農民利益,是土地流轉和集約化經營的根本所在。」
土地集約經營非越大越好
吳沛良表示,江蘇在土地流轉方面走得比較早,比如蘇南的昆山、太倉等地,土地流轉的比例早就已經超過了90%,積累了不少經驗,也碰到了不少問題。其中,土地集約經營如何實現產出最大化和最大程度保障農民利益的平衡,就是他一直在思考的問題。他說,土地集約經營並非規模越大越好,300畝左右就能實現土地綜合效應的最大化,規模再往上,就沒有太大意義。因此,江蘇省農委更願意引導和推薦的是100-300畝之間的家庭農場,省裡面每畝100元的土地流轉財政補貼,也集中在這一塊。
「土地流轉的過程中,我們要確保大多數農地在農民手中,而不是被工商資本控制。」他說,政府一直對工商資本介入土地流轉很警惕,「種地這種事,農民能幹好的,工商資本就不該介入,不能讓老闆跟農民搶飯吃。規模適中的家庭農場,就是集約化經營很好的載體。土地流轉了,經營權還在種糧大戶手裡,而這些種糧大戶,絕大部分本來就是當地農民。省裡的補貼和獎勵之所以主要針對家庭農場,考慮的就是把土地集約化經營的收益留在農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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