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講的都不對,要自學成才」去年5月13日,廣州市某中學的學生如常進入教室準備上課,發現黑板上不知誰留下幾個大字。原來當日有小偷洗劫該校,並留下了這樣的一句話。犯事的22歲男子李某近日被當地以盜竊罪判囚4年3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辦案機關透露,李某在廣州多所中學作案盜竊,留言是為展示得手後的得意。
據統計,該校各年級當日均發現有被盜跡象,全校近30間課室數百名學生的財物被盜,合計損失萬餘元人民幣,還有900餘歐元及20多張身份證、羊城通等物品。警方後通過調取學校內外監控錄像,最終在南京將該男子抓獲。■本報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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