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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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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地價仲裁擬下月實施 10星期內解決 3仲裁員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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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明日將開會討論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政府為增加土地供應,早前宣佈引入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加快補地價進度,以釋放約萬個單位供應。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明日(周三)將開會討論。政府文件披露初步框架,先導計劃將於8月實施,為期兩年,讓政府有彈性優化安排,而仲裁程序中會有3位仲裁員,包括法律界、估價專業人士,仲裁合適時限訂在約10個星期內裁決。

政府向立法會呈交的文件指出,由於就補地價進行仲裁在香港是嶄新嘗試,當中涉及公共收入,故以先導計劃推行,讓政府能根據經驗檢討長遠安排。據先導計劃指引,一般情況是在申請人提出至少兩次上訴後,仍無法就補地價金額達成協議時,申請人或政府均可提出透過仲裁解決補地價爭議,惟必須獲得對方同意才可進行仲裁。

「產量較高」個案優先處理

若有太多申請同時要求訴諸仲裁,地政總署會根據三項準則訂定優先次序:首先會以單位數量或非住宅樓面的淨增長,「產量較高」的個案獲優先處理;至於補地價金額爭議的差異較大的個案,以及爭議事項較少或爭議性質較為直接簡單的個案,亦均獲優先處理。

政府又強調,仲裁事項僅限於補地價金額。申請人若不同意政府對土地契約的詮釋及政府政策,因而拒絕接納補地價估值,這些關乎政策及影響整個行業的根本問題不得交予仲裁庭裁決。為免仲裁雙方於過程中提出新事項而令過程變得複雜或拖長,建議仲裁員將獲提供與個案相關的資料便覽及爭議清單,該清單由雙方擬定,亦須由雙方同意下方可修訂。

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主席

仲裁員數目亦有初步架構,建議由3個專業人士組成,裁決時分量均等,其中一個為主席,必須為法律專業人士,並由政府和申請人提名。其餘兩名為估價專業人士,分別由政府和申請人各自提名。

政府向申請人收保證金

為讓仲裁程序更順利及公平,政府擬於仲裁協議加入防止串謀條文,並要求申請人須向政府支付經政府評定的補地價15%金額作為保證金。

整個流程,若以一般「只以文件為依據」而毋須聆訊的相對簡單個案,預料需16個星期。其中,由仲裁要求被接納起4個星期內,申請人需繳交保證金及組成仲裁庭(估值日期),之後6個星期內雙方須同時提交估值報告,之後約4個星期後仲裁庭作出裁決,並於2個星期後完成土地交易。仲裁程序的費用,包括仲裁庭的費用和開支建議由雙方平均分擔。

仲裁過程將保密,但政府會透過土地註冊處的常規註冊,披露依據仲裁裁決繳付的補地價金額。在仲裁裁決簽立後,政府會保留權利向公眾披露個案及仲裁員的資料,包括當中一些仲裁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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