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地方紀委檢查組工作人員在財政所檢查公務接待原始票據。 資料圖片
作為中央的一種垂直性反腐監督機制,中共黨內巡視制度自1996年啟動、2003年開始運作,如今已正式運行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指出,十八大後,中央高度重視改進巡視工作,巡視制度的警示威懾作用進一步增強,如加大問責考核、巡視頻度加快,從統計來看,去年共計排出兩輪20個中央巡視組,巡視20個省區市和國家機關單位,發現的問題量是過去的5倍,效果顯著提升。任建明分析稱,較之以往,十八大後的巡視工作有五方面改進。
目的聚焦 頻度加快
一是對於巡視工作的目的、定位比過去更為聚焦。巡視組要做到「四個�茪O發現」,找出問題,找出「老虎蒼蠅」,成為中央的「千里眼」。
二是對巡視組的問責。王岐山講,有問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報告就是瀆職。以往巡視組巡視結束、交了報告就算完成工作了。這次是根據發現問題的情況,應該發現問題沒有發現就要問責。而且,對巡視組組長加大了考核,一次一授權。
三是巡視的頻度加快。原來巡視組到一個地方巡視3到4個月,去年每輪巡視時間2個月多一點。
巡面更廣 成員專業化
四是巡視的面更廣。以往是巡視下級政府,巡視對象除了地方政府,還有國有企事業單位,如央企、大學都有,這叫巡視全覆蓋。
五是巡視組組長和成員在結構上也有一些變化。過去退居二線的老同志比較多,使命感會差一些。去年不僅巡視組組長人選有變化,巡視組成員也是抽調了有經驗的辦案人員,能力、素質和專業性上有所改進,有利於發現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