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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村行雄當年受審時情況。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 國家檔案局網站昨日發布日本戰犯志村行雄的侵華罪行筆供。筆供顯示,志村行雄曾將多名中國人送往731部隊供試驗。
這份1954年6月的筆供顯示,志村行雄1902年出生於日本兵庫縣。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曾任海拉爾日本憲兵隊隊長等職。
重要罪行有:
1944年6月左右,逮捕了4、5名「企圖破壞扎賚諾爾煤礦及發電所」的中國人,「一部分按特殊輸送處理了,一部分送檢察廳處刑。」
1944年12月20日前後,哈爾濱石井部隊(731部隊)的松本(記不確實了)軍醫中佐來到海拉爾,進行凍傷研究。將被護送者由車站護送到凍傷研究處,「每當接到被護送者到大海拉爾車站的通知時,即命海拉爾憲兵分隊擔任護送,被送來者是由哪一個憲兵隊送來的已記不清了,但我記得在研究期中曾送來3、4名」。
1945年3月,「海拉爾憲兵分隊逮捕了延安派來的共產黨員1名,按特殊輸送手續處理了」。
1945年4月,「三河憲兵分遣隊逮捕了共產黨3名,按特殊輸送處理了」。
1945年7月初,滿洲里憲兵分隊破獲了駐滿洲里蘇聯領事館的密探中國人1名,受領事館館員之命對駐滿洲里日軍放火的案件,「將該人按特殊輸送手續處理了」。
1945年8月18日,命令部下將受傷中國人「殺死埋葬在兵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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