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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莊聰生。本報北京傳真
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訊(記者 何凡)「在大型國企母公司層面吸引民間資本,不是敞開懷抱就能做到,好比讓姚明和一個小孩打籃球是無法玩起來的。」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莊聰生近日向記者指出,大型國企發展混合所有制宜拆分業務,分層次、分類型,通過子公司或分公司與民企合作,實現門當戶對、真正融合,令混合所有制經濟富有活力。
目前國企改革進入加速期,而不少民間資本似乎熱情有限。今年1至8月,莊聰生帶隊走訪了12個省份,接觸了170多個民營企業。大部分民營企業對混合所有制改革均採取觀望態度,真正有實際行動的數量有限。
民資參與顧慮仍多
莊聰生表示,一般在有一定發言權或主導權的前提下,民企、民資才會投資入股國企;純粹讓其充當配角是不情願的。不過,參與國企拿出來改革的項目,往往需巨額資金投入,而民企雖作為股東卻無任何決策權。同時,很多民企擔心國企現在拿出來的項目並非效益相對較好的,而一些包袱資產對民企而言也沒吸引力,一些民企甚至擔心投資會被國企用以還債。
「民企和國企之間在體制機制上經常會產生一些衝突,民企的優勢是貼近市場,機制靈活,一旦作為股東加入後,執行決策要徵求國有股東意見,而國有股東要層層上報,這自然影響企業運行的效率。」他說。
實在項目宜盡快推出
莊聰生今年提交了《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資本活力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建議》的提案。他向記者表示,在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等國有資本相對集中的領域,應盡快向民間資本推出一批實實在在的項目,進一步拓寬民間資本發展的空間,切實讓民營企業看得見、進得去、有預期。如在石油改革領域,在目前保持國有石油集團全面控制上游資源的情況下,下游產業盡量放開實行混合所有制形式。
為解決民企參與國企改革有效運行的問題,他提出四點考慮:一是在國有第一大股東不變的情況下,使混合所有制企業實行股權分散;二是推行國有資本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持優先股;三是推進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真正分離,如採取有限合夥的方式,出資人承擔有限責任,管理者承擔無限責任,降低風險的同時保證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四是創新國有資產的定價和交易方式。特別是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收購兼併過程中要規範定價和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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