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重慶對火鍋的安全管控日趨嚴格。本報重慶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毅 重慶報道)重慶日前發佈《重慶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暫行規定》(下稱《規定》)。按《規定》,該市食品安全責任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這是該市啟動了史上最嚴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責任追究機制,部門負責人最高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規定》稱,對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責任追究的方式分為3類:一是情節輕微的,給予誡勉談話、責令公開道歉;二是情節較重的,給予停職檢查、調離崗位;三是情節嚴重的,給予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處分。若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犯罪的,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食安經費不足將被追究
具有「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或者未按照財政預算及時、足額撥付食品安全工作經費」等七種情形之一的,區縣政府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具有「瞞報、謊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食品安全事故時收受賄賂」等16種情形之一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被進行責任追究。
|